投资者提问:
你好何总,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解禁股份卖出的是否需要公告
董秘回答(国光股份SZ002749):
您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年7月19日。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获的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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