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募集资金是否转移至万向财务公司?
董秘回答(万向钱潮SZ000559):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募集资金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转移给万向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9月17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81号)。从募集资金到位至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转移到财务公司的情形。募集资金按照使用计划用于补流后,属于公司的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也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一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的流动性及营运资金,依法合规存放在与公司有合作的中国境内合规合法的银行、万向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存放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由公司决定,不受财务公司等任何单位的限制,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安排使用。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其17.83%的股权。公司安排部分流动性存放在财务公司主要是利用其平台功能,有利于对子公司的资金进行集中汇集、管理、监控和统筹调配。公司各年度均按照规定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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