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7日电根据陕西证监局在2024年12月17日发布的公告,炬光科技(688167)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兴胜、董事会秘书张雪峰、财务总监叶一萍因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受到责令改正的处罚,对高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括股权激励费用核算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以及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在股权激励方面,炬光科技未能提供充分依据,且未及时冲销前期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此外,部分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未按规定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置换。再者,公司未能在信息披露中如实反映这些违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陕西证监局要求上述责任人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不服从该决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或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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