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3日,从深交所获悉,因短线交易,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法尔胜”)持股5%以上股东张锡良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经深交所查明,张锡良存在短线交易行为。具体来看,2024年2月7日,张锡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法尔胜股票1414.43万股,增持比例3.37%,累计持有法尔胜股份的比例增至5.3%,成为持有法尔胜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4年2月21日,张锡良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法尔胜股票30万股,卖出金额94.34万元,构成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
深交所表示,张锡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因此给予张锡良通报批评处分,相关违规行为及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胡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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