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晚间,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纺退”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6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6月27日。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6月28日被摘牌。
▲新纺退公告截图
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鉴于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6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股票已交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公告表示,公司已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推荐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主办券商暨持续督导券商(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2024年6月25日公司与西南证券已完成《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工作。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人民法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敬请广大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办理公司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相关手续及具体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聘任的主办券商将在退市板块发布股份确权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谭录岗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