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4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参股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一份《裁决书》。此次仲裁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被申请人包括云南城投及其下属的多家公司。
根据《裁决书》,云南城投下属的参股公司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需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偿还借款本金近7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和逾期利息。同时,云南城投作为第二被申请人,需对老鹰地公司在裁决中所负债务的28.125%承担清偿责任。
裁决还要求其他相关被申请人按不同比例承担清偿责任,并确认了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对云南万城百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老鹰地公司90%股权享有质权。
云南城投在公告中表示,此次裁决的金额约为3.06亿元。公司此前已对该逾期担保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4.39亿元,而根据此次仲裁结果,公司将相应冲减预计负债1.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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