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ST高鸿(000851)晚间公告,因2003年7月12日、7月13日披露的投资标的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业务情况不准确,近日,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付景林、董事会秘书丁明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深交所对ST高鸿发监管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ST高鸿曾在多份公告中未提及国唐汽车无新能源整车生产资质,且未进行相关风险提示,直至2023年9月20日才披露相关公告并补充更正。深交所认为,这种行为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指出,2023年7月12日和7月13日,ST高鸿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拟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国唐汽车”),称“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是一家集车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大型车辆生产企业;覆盖新能源公交车、专用车、无人驾驶客车、无人驾驶集运车、无人驾驶矿卡等。”
2023年9月20日,ST高鸿披露《更正公告》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充更正后)》称,公司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关于交易标的情况介绍中的业务情况描述不准确,并将国唐汽车的业务情况更正为“国唐汽车自身无新能源整车生产资质,但是有客车、专用车生产资质以及旅游观光车辆生产资质,具有专门的产品设计研发中心、健全的检测实验设备,具备车辆设计、检测等能力。国唐汽车对外销售的新能源客车为通过外购新能源客车底盘的方式装配而成。目前国唐汽车对外销售的新能源客车底盘均为外购,由具有新能源整车生产资质的生产商提供。”
公司在前期多次相关公告中均未提及国唐汽车自身无新能源整车生产资质,国唐汽车对外销售的新能源客车为通过外购新能源客车底盘的方式装配而成,且未进行相关风险提示,迟至2023年9月20日披露相关公告时方才补充更正,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截至5月15日,ST高鸿股价报3.01元/股,跌5.05%,总市值34.85亿元。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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