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涉及公司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导致2023年上半年和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发生重大更正。
具体而言,辉丰股份调减了2023年上半年及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额均为65,816,371.67元。此次调整的结果是,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成本在之前的披露中存在误差。
深交所指出,辉丰股份的此项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版)》的相关条款。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周京因未能恪尽职守和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同样违反了上述规则,并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要求辉丰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及时改正并预防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此外,深交所提醒辉丰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着力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股市回暖,抄底炒股先开户!智能定投、条件单、个股雷达……送给你>>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