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海康威视(002415)04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贵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应该分红给获受股票本人的红利款由公司代管,注销后也不再分红给本人。请问红利款本来应该归属于股东本人,公司为何不给,有什么法律依据?贵司此举是否恶意利用政策给回购股份分红,减少分红额度?
海康威视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年度分红,在解锁后正常发放给本人,未解锁的,公司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后,对应的以往年度分红也不再派发给本人,相关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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