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兴源环境(维权) (300266)发布公告称,拟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3月7日。而此前公司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定增申请——拟向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定增募资不超过12.0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值得一提的是,忙着延长“定增”决议有效期的兴源环境,此前因虚假记载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 生态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随着处罚的落地,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兴源环境提出索赔。凡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兴源环境股票,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进行诉讼索赔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今年1月30日,兴源环境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净利润亏损8.5亿元至9.5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8.4亿元至9.4亿元。
有投资者于今年3月11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向兴源环境提问:“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告,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 房地产 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请问董秘,此公告是否会影响公司的增发计划?”
对此,兴源环境回复称:“公司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后续进展请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记者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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