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日电 2日,由于控制账户组交易贵绳股份等问题,上交所对章奕颖公开谴责。
上交所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查明的事实,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绳股份)股东章奕颖在信息披露、股票买卖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控制使用12个账户交易贵绳股份
章奕颖实际控制使用“章奕颖”“赵某峰”等7人名下12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交易贵绳股份,上述账户的全部交易均由章奕颖决策并具体操作。
二、未按规定披露持股变动信息,且在限制期转让公司股份
2017年5月8日,账户组持有贵绳股份股票首次超过5%,章奕颖未按规定将账户控制关系及合计持股情况告知贵绳股份,未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且未停止交易,账户组2019年5月17日持股比例突破10%,2020年3月13日持股最高达到10.46%,2021年11月30日持股比例降到5%以下。2017年5月9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账户组持股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章奕颖均未通知贵绳股份并予以公告,且未停止买卖该股票;期间交易每增加或减少1%,章奕颖均未通知贵绳股份并予以公告。
2017年5月9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账户组共买入股票23747479股、金额217988440.14元,卖出股票23909927股、金额203001388.63元,交易金额合计420989828.77元。账户组在限制期内转让贵绳股份亏损。
综上,章奕颖控制账户组交易公司股份,未按规定披露持股变动信息,且在限制期转让公司股份,股数、金额较大,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有关股东回复无异议。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贵绳股份股东章奕颖予以公开谴责。
同时,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此前,同样因为上述事项,湖南证监局对章奕颖限制期转让贵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章奕颖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贵绳股份是一家主要从事钢丝、钢绳产品及相关设备、材料、技术的研究、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其主要产品或业务包括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受托加工物资。(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秦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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