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2月23日讯,有投资者向大豪科技提问, 董秘您好,根据近日上交所发布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其中第五节审核中止与终止,第五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将终止审核之(八)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中止审核情形未能在两个月内消除;其中明确了中止审核的时间期限,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请问中介机构是否提前做出预案以及公司对于复核工作进度是否将要加速推进?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组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司均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组公司目前暂不存在法定应披未披事项。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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