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维权)(002569)又犯事了。6月22日,公司及董事长王雅珠等高管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公司于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万元至2700万元。4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80.63万元,与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统计,2022年至今,ST步森及其高管、大股东已因信披违规先后收到五份监管函,同时遭到三次行政处罚。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对记者表示,目前上市公司违规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有四种,分别是: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记载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业绩预测不准确或不及时、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一致行动关系秘而不宣,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不及时披露……ST步森的多项“花式”违规,几乎成为信披违规的“集大成者”。
赵敬国律师表示,根据ST步森近日收到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88)报名参与向公司索赔:(1)于2017年10月31日-2018年6月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6月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7年9月10日-2019年8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8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3)于2019年9月12日-2021年12月3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21年12月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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