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ST围海(维权)(002586,SZ)发布了《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公司合并重整计划》。
2021年3月3日,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浙江围海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洁能)等八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重整后,围海控股继续持有上市公司2.62%股票,合计3000万股,围海控股100%股权以及围海控股等八家公司的其他保留资产由重整投资人指定方直接持有。同时围海控股需在重整计划裁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处置其持有3000万股*ST围海股票,扣除相应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金额后(如有),按未清偿的债权比例对各家普通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
已确认债权数额60.14亿元
围海控股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资本1.01亿元,是一家以实业为本的综合类产业集团,涉足工程建设开发、金融投资、文创、清洁能源、房地产等多个领域。
目前,围海控股的股东为宁波盖瑞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4.44%)、冯全宏(持股17.09%)、张子和(持股8.95%)、罗全民(持股8.95%)、宁波周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92%)、王掌权(持股6.57%)、邱春方(持股6.43%)、张建林(持股0.50%)、徐祖进(持股0.15%)。
但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低迷,围海控股于2020年生产经营陷入困境。2020年8月27日,围海控股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挽救价值为由,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围海控股进行重整。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围海控股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后2020年12月24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交由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3月3日,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围海控股、围海洁能等八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截至2021年10月30日,共有106家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管理人对该等申报债权依法进行了审查,已初步确认债权90家,确认数额60.14亿元。
重整投资方提供现金10.25亿元
根据测算,以2020年11月26日为评估基准日,围海控股如实施破产清算,假定全部有效资产能够按快速变现值变现,完税之后可用于偿债的财产总额为12.73亿元。
根据方案,重整投资方提供现金10.25亿元,其中支付9.48亿元,受让围海控股所持有的*ST围海40.44%股票,合计4.63亿股,另外支付7605.35万元,用于普通债权清偿(前述款项合称“重整投资款”)。
作为上述交易的附加条件,重整投资方共提供违规资金金额等额现金,自围海股份受让100%违规资金收益权。重整投资方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且通过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破产管理人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项并向围海股份支付违规资金收益权转让款。
针对围海大厦以及其他房产的处置,管理人有权选择拍卖或按照评估价出售给*ST围海。而对于围海控股其他非保留资产,将按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围海控股将进行资产的整体剥离,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为全面优化围海控股的资产、负债,围海控股将仅保留3000万股*ST围海股票。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围海股份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将获得解决,围海控股将恢复公司信用,同时将积极配合并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以实现资产的升值,提高债权人通过后续股份出售获得的补充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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