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涉嫌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ST邦讯(维权)(300312)及其实控人于4月12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对公司、张庆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北京证监局认定,*ST邦讯此前发布的《关于部分债务获得豁免的公告》中关于“钟绪强不附带任何条件豁免邦讯技术的相关责任”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后续未及时公告与钟绪强的争议,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其实控人张庆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022年1月7日盘后,*ST邦讯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控人张庆文、戴芙蓉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ST邦讯违法事实,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邦讯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于2017年6月11日至2020年4月23日期间买入*ST邦讯(300312)股票,并在2020年4月23日闭市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关注“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4月初,邦讯技术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表示,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公司涉及诉讼的事项,目前该事项仍未完全得到解决,导致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深交所收到举报材料,材料反映*ST邦讯披露的债务豁免与事实不符。深交所于2月22日向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其说明具体情况。*ST邦讯在3月3日的回复函中称,公司没有取得《不可撤销豁免承诺函》的纸质版原件。该承诺函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最终以仲裁庭或法院的裁定为准。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目前,上述承诺函中所涉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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