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讯]天津普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且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来源:中财网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比例达到 1%且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 09月 0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截至 2021年 03月09日,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16,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后续减持计划:津融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916,994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2,458,497股。
一、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且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0年 09月 0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津融集团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916,994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2,458,497股。
公司于 2020年 11月 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津融集团自 2020年 09月 28日至 2020年 11月 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
公司于 2021年 03月 09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津融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 2020年 12月 28日起至 2021年 03月 09日,津融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同时,截至 2021年 03月 09日,于2020年 09月 07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 2007年 IPO前获得的股份及集中竞价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4、其他相关说明
(1)津融集团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津融集团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时披露了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津融集团不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1、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津融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0,505,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6.4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 2007年 IPO前获得的股份。
(2)减持数量:不超过 4,916,994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2,458,497股。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的原因:经营管理需要。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津融集团此前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津融集团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津融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津融集团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中财网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