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工新(维权)失信爆雷 投资者纷纷跌入哈工大“承诺”陷阱 来源:中国新报
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证劵代码:600701, *ST工新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ST工新股票自2020年5月29日起被暂停上市,2020年度继续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暂停上市的*ST工新投资者非常悲催,由于该股2020年继续大亏,恢复上市看来是没戏了,接着就是要被退市了。
2021年1月28日,*ST工新公告,预计公司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3.50亿元至-20.6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约为0.60亿元至-7.75亿元。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约为-12.90亿元。
*ST工新股票已自2020年4月29日起停牌并于2020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2021年2月9日,年报发布就将触发退市规则。
暂停上市之前,该股股价已经经历惨烈下跌,目前股东户数还有4.71万户。
据了解,自2015年12月以来,工大高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哈工大”)控股的工大集团、工大高总等公司提供违规担保,至今还有本金32.46亿元未归还;哈工大控股公司工大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工大高新资金,至今还有本金7.71亿未归还。
2019年4月26日,哈工大作为工大高新的实际控制人,为了避免工大高新暂停退市,哈工大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哈工大所属优质资产注入工大高新,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出具了盖有哈工大公章的协议和承诺函。投资者相信哈工大的协议和承诺书,义无反顾选择投资,没有想到原来是个陷阱。但截至记者发稿,哈工大并没有兑现注资承诺。
工大高新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号),查明工大高新存在多项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未及时披露基本账号被冻结情况,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清偿情况,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记者查阅有关资料显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上市公司“被”违规担保无效。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021年1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已经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上市公司,限期整改,于2020年年报披露前完成资金占用清偿和担保风险化解工作,并于2020年年报披露时专项披露占用担保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对限期未整改,严厉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大高新的投资者提出以下四点请求:
1.因工大高新提前公布年报,有恶意退市和逃避监管的嫌疑,请求中国证监会督促哈工大及工大高新将年报批露日延迟至2021年4月30日或更晚(上交所明文规定受疫情影响年报批露日可延长至6月30日)。
2.投资者认为,哈工大与其下属公司工大高总签订注资协议并出具承诺函,欺骗投资者,至今不予履行,要求哈工大及工大高总在2020年年报披露日之前无条件履行资产注入承诺。
3.要求哈工大履行实际控制人责任,督促工大高新遵守国务院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在2020年年报批露日之前解决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
4.工大高新的投资者基本上都是社会底层人民群众,有投入养老金的,有投入退伍安置费和生活费的,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务工人员,因为相信哈工大的一纸承诺而纷纷买入工大高新股票,工大高新一旦退市,广大投资者将血本无归,47100个家庭将一夜返贫,回到解放前。工大高新的问题不是由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的,中小投资者也是受害者,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和法律从新的法律基本原则,请求监管部门对工大高新这种尚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上市公司适用退市新规,给广大投资者一条生路。同时也请求中国证监会予以高度关注,加强监督。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