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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金钰(维权)股东瑞丽金泽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退市危机什么时候能化解? 来源:资本邦
*ST金钰(600086.SH)公告称,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文件《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730-02号,以下简称“《通知》”),获悉公司股东瑞丽金泽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继续冻结。根据《通知》,中登公司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2刑初148号之一百一十八冻结令之内容,对瑞丽金泽持有的公司股份293,154,984股(证券代码:600086,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2016年第一次现金红利及孽息(指通过中登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予以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止。冻结期间不得擅自处理。
*ST金钰表示,截至公告日,瑞丽金泽持有股份293,154,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瑞丽金泽累计被冻结的股份为293,154,984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瑞丽金泽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累计被冻结股份485,704,98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ST金钰提示:
1、公司股东瑞丽金泽最近一年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本金为15亿元,因债务违约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相关债务。
2、股东瑞丽金泽股份被冻结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资本邦获悉,原告弘森(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森公司”)与被告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金钰”)、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司”)等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原告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晟”)与被告东方金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一审已审理终结。上述诉讼涉案本金合计为3.18亿元(暂未考虑需支付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
原告弘森公司与被告东方金钰、兴龙公司等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东方金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弘森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98亿元及截止2018年6月20日的利息685.4万元,2018年6月21至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以2.98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计算;
二、被告东方金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弘森公司支付律师费40万元;
三、被告兴龙公司、赵宁、王瑛琰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兴龙公司、赵宁、王瑛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东方金钰追偿;
四、驳回原告弘森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7233元,由原告弘森公司负担15872元,被告东方金钰、兴龙公司、赵宁、王瑛琰共同负担157136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东方金钰、兴龙公司、赵宁、王瑛琰共同负担。
原告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晟”)与被告东方金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上海合晟持有被告东方金钰公开发行的“17金钰债”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43040)人民币2000万元于2019年3月28日提前到期;
二、被告东方金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上海合晟公开发行的“17金钰债”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43040)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以及2018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间的利息人民币1446027.40元;
三、被告东方金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上海合晟逾期利息(截至2019年3月28日,该逾期利息为人民币3221.92元;之后的逾期利息以人民币21446027.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自2019年3月28日起计至清偿之日);
四、被告东方金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上海合晟违约金(截至2019 年3 月 28日,该违约金为人民币5040元;之后的违约金以人民币21446027.4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自2019年3月28日起计至清偿之日);
五、驳回原告上海合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7640元及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均被告负担。
*ST金钰表示,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处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相关诉讼事项。
资本邦获悉,2020年7月31日,*ST金钰股票收盘价为0.98元/股。8月1日,*ST金钰发布重大事项提示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ST金钰表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情况。公司重整申请已被立案,但尚未获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存在因司法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若重整申请未获受理,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正积极与各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早日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重整化解债务危机。经营管理方面公司采取减员减负、压缩费用、保有现有业务、收缩战线等手段开源节流,努力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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