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保护中小股民权益、呵护市场投资信心:新浪财经315投资者保护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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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由新浪财经主办的315投资者保护论坛召开,新浪财经白欣怡主持本次论坛。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臧小丽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臧小丽指出,去年做一线的律师发现,整个去年证监会强监管的逻辑并没有改变,去年一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169家,创下了五年的新高,在被立案调查的公司当中,信息披露违规依然是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一个重灾区。
律师参与这项工作的意义就在于,帮投资者挽回一些力量,参与索赔的意义不在于挽回自身的一部分亏损,还能够惩处违法行为,能够提升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督促上市公司和市场参与各方合法地履行职责。
臧小丽总结了去年的证券维权的案件,并指出去年的案件有四大特点,分别是:
第一,证券维权案由主要仍然是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方面,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明确投资者在诉的时候包括律师在诉的时候相对难度会小一些;另一方面,一旦一家上市公司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虚假陈述,基数很大;此外,内幕交易和操控市场的责任一般来说都是个人,对于投资者来说诉个人能不能拿到钱,可能就要担心了。
第二,参与索赔的证券品种,从去年以来明显扩大了。旧的司法解释将证券的类型限于基本上就是股票,还有极少数的债券,投资者买入股票主要是集中竞价买入,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股票都是排除在外的。这种规则显然不能满足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要,2022年新的司法解释取消掉了这一限制。
第三,纠纷解决模式多元化,诉讼仍是主流。当前,证券纠纷的解决模式是多元化,体现在诉讼和非诉讼并存的状况。比如去年最知名的案件是紫晶存储案,不用打官司,如果符合条件,适合投资者就可以拿到钱,中介机构出了一笔资金放在中证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叫先行赔付。这个先行赔付的模式就是一个非诉讼的模式。
第四,案件复杂性、专业性更高。证券诉讼不是传统的一对一诉讼,不是一个原告告一个被告,是好多个原告诉好多被告,或者好多原告诉一家上市公司、一个被告,它的关系是多对多或者一对多。再加上新的司法解释取消掉了前置程序的要求,立案门槛降低,但是法院审查的范围扩大,这就导致证券纠纷案件的专业性凸显。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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