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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O日报
近期,沪市主板IPO企业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铭铸管”)更新了申报稿。
在这份申报稿中,国铭铸管披露了2021年的业绩情况。虽然国铭铸管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上升,但其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下降。除增收降利外,国铭铸管一起千万级的诉讼也上演了“大结局”。
来源:公司官网
营收增长却利润下滑
据悉,国铭铸管主要从事球墨铸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球墨铸管及中间产品生铁。
2019年至2021年,国铭铸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01亿元、40.62亿元、50.5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6亿元、2.12亿元、1.67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4亿元、1.98亿元、1.52亿元。
可以看出,虽然国铭铸管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52%,归母净利润却同比下降21.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3.24%。
业绩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造成国铭铸管2021年增收降利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生产原材料价格大幅攀升。
具体来看,国铭铸管2021年生铁单位成本上升40.0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生铁的主要原燃料铁矿类及焦炭价格均出现较大规模的攀升,导致单位生产成本增加较多。国铭铸管2021年球墨铸管因为除投入铁料外(主要包括生铁、废钢),还需投入其他非铁料及辅助材料,该部分材料的单价变动幅度小于铁料的变动幅度,但仍上升了22.57个百分点。
另外,虽然国铭铸管没有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但其在申报稿中列举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并不好。
国铭铸管在申报稿中列举了3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别是新兴铸管、龙泉股份、青龙管业。其中,龙泉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4484.23万元,而上同期为226.71万元。青龙管业则是2022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03.5万元,上年同期为589.3万元。
关于公司的业绩,国铭铸管对IPO日报表示,针对公司第一季及目前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信息披露文件。
另外,国铭铸管资产负债率高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少。2019年至2021年的每年年末,国铭铸管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42%、69.85%、69.31%。3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资产负债率均比国铭铸管要低,且均值分别为44.43%、41.15%、40.87%。
资产负债率对比,数据来源:IPO日报整理
在此背景下,国铭铸管此次沪市主板IPO的拟募集资金6.99亿元,其中4.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并不少。国铭铸管分别在2019年11月、2020年6月、2021年7月的会议上通过现金股利的议案,相关分红金额分别为5264.89万元、5437万元、5400万元,累计超过1.6亿元。
关于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况下,为何连续大额现金分红,国铭铸管对IPO日报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提升,经营状况不断得到改进,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分红是基于回报股东和分享价值的考虑。
曾涉千万元诉讼
国铭铸管2021年12月签署的首份申报稿中,还有一项未决诉讼。
具体来看,2016年,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建工”)先后与山东球墨铸管有限公司和国铭铸管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山东国铭球墨铸管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搬迁项目水冷线设备基础及配套设施施工总承包合同》。2016年12月30日,江苏建工与山东球墨铸管有限公司和国铭铸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江苏建工与山东球墨铸管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主体变更为国铭铸管。
2020年7月,江苏建工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国铭铸管向江苏建工支付工程款1906.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175.57万元,合计金额2082.37万元。同时,国铭铸管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决江苏建工向国铭铸管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1162.40万元,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而给国铭铸管造成的损失26.28万元及在工程石方爆破中产生的石料价值473.76 万元,合计金额1662.44万元。
2021年7月20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国铭铸管向江苏建工支付工程款1597.88万元及利息,并判决江苏建工赔偿国铭铸管违约金386.84万元。因不服一审判决,国铭铸管、江苏建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过,上述诉讼大战已经完结。国铭铸管最新的申报稿显示,法院于2022年4月判决驳回国铭铸管、江苏建工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为妥善处理涉案事项,尽快化解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国铭铸管与江苏建工于2022年5月签订《协议书》,同意国铭铸管只向江苏建工支付1210万元,同时双方不再履行判决书涉及的其他法律义务。
另外,随着申报稿的更新,公司的报告期也从“2018年至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变更为“2019年至2021年”,国铭铸管的一项10万元的行政处罚也移出报告期。具体来看,山东省兰陵县2018年6月对国铭铸管罚款10万元,原因是国铭铸管未按照规定与省环保厅监控设备联网。
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显示,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2019年10月和2019年12月对国铭铸管抽查中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关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现公司存在何种问题,国铭铸管对IPO日报表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不存在被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也将时刻注重环境保护工作,建立起完善、科学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此外,国铭铸管因为电工作业人员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而被山东省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在2019年11月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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