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SZ)发布公告,2025年1月3日,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李水波建议他人买卖“新莱应材”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二、责令郭红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新莱应材”,没收郭红飞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68,355.20元,并处以2,305,065.60元罚款;三、没收朱孟勇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1,615.63元,并处以1,624,846.89元罚款;四、没收贾巧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85,531.39元,并处以856,594.17元罚款;五、没收方丰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73,069.88元,并处以519,209.64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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