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复星医药产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FCN-338片联合地塞米松用于治疗系统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性的临床试验批准。复星医药产业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开展该新药的II期临床试验。
据悉,该新药为集团自主研发的Bcl-2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等。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复发或难治性B细胞淋巴瘤于中国境内、美国分别处于I临床试验阶段;该新药联合阿扎胞苷或化疗用于治疗髓系恶性血液疾病于中国境内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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