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SZ)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新宁物流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谭平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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