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603366.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收到了业绩补偿方帅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帅康集团”)与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阳雨控股”)业绩补偿款8150.00万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帅康集团与太阳雨控股应在2021年8月5日之前履行完业绩补偿的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补偿方帅康集团与太阳雨控股已将上述业绩补偿款8150.00万元汇入日出东方指定的账户中,至此,帅康集团与太阳雨控股遵照协议约定对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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