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徐迪 12月3日,祥生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执行董事、总裁陈弘倪先生自本集团出现流动性风险以来一直带领集团上下努力解决债务问题、切实履行项目交付的社会责任。
近日有不法分子撰文,并在媒体渠道上谣传陈弘倪先生已潜逃境外。该等不实消息既是对陈弘倪先生声誉的故意诽谤和污,也是对本集团名誉的刻意抹黑,更是对行业秩序的恶意扰乱,挑动社会矛盾,打击致力于帮扶本集团努力走出困境的社会各界人士的信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公民在公共舆论空间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该等行为构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情节时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为此,祥生集团已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反馈上述不实、违法行为,现责令相关方立即停止不实报道,删除相关内容,消弭不良影响,同时保留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司法追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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