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0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发展(维权)”)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上实发展及相关当事人因未及时披露重要信息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具体来看,上实发展在2016年至2021年间,未能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亏损及重要合同订立情况,同时在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行为。在此期间,公司还虚增了财务数据,涉及金额从数千万至数亿元不等。
监管机构对上实发展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50万元的决定,并对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明罚款400万元,对其他相关当事人也分别作出罚款决定,总计罚款金额达到1,090万元。根据公告,罚款需缴纳至指定的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
公告还指出,上实发展及相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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