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4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及一起诉讼案件取得进展。建工集团作为原告方,因被告宁波恒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而提起诉讼。
根据公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已下发(2023)浙 0213 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波恒跃支付建工集团工程款80,815,980.6万元、鉴定费5.0472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建工集团在宁波恒跃支付工程款的同时需交付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付的除外)。建工集团在宁波恒跃应支付工程款80,815,980.6万元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拍卖或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宁波建工表示,因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诉讼及后续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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