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26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中天科技(维权)提问:你好,中天科技集团占股中天科技股份22.68%的实际控制股东在2024年6月5日进行了股权变更,分别将原股东姜伯平5%股份转让给姜晓栋,王美才10%股份转让给王玉树,薛如根10%股份转让给薛小燕,根据转让前的股份比例合计为25%,对应上市公司股份:5.67%,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否因提前披露和解释转让原因,因姜伯平,王美才,薛如根三人均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请问在股份转让后是否会对公司经营和控制造成影响?
公司回答表示:上述股东非一致行动人,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其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行为;上述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控制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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