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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6月26日消息,上交所向安通控股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荣兴出具监管警示决定,原因为公司在过去数年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信息披露及决策程序违规行为。
公告显示,经查明,根据安通控股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2019年至2024年,公司存在与关联方发生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行为。上述年度的年初至相关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80%、16.39%、1.74%、1.51%、0.70%、0.56%。
尽管公司在事后补救,通过当年的决策程序补充审议通过了相关交易,但这一系列行为已明显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多项条款,涉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等要求。
时任董事会秘书荣兴,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被认定对任期内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荣兴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上市规则中关于信息披露、董监高职责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违背了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所做的承诺。
对此,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依据《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安通控股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荣兴采取监管警示措施。同时,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深入排查并解决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问题,制定具体防范措施,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上交所在决定书中强调,公司及董监高人员需引以为戒,确保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确保所有重大信息按规则披露,避免类似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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