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11日消息,*ST美谷(维权)公告,其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6 号。因涉及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深圳奥园科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决定显示,这是由2023年6月,深圳奥园科星持有的奥园美谷57,233,207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后,导致其持股比例由30.04%变更为22.54%的结果。这一行政监管措施对*ST美谷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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