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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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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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9: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5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泽珊

联系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keanda.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72”,投票简称为“安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众华所《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众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付声文先生、李立平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加强合作,更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将指派付声文先生、罗爽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付声文先生为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爽女士为项目负责人、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注册会计师姓名: 罗爽

2、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爽女士,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执业资质: 中国注册会计师

4、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爽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

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金麒麟分析师)[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科安达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用于实施“成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29,179.21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269.79万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有效降低了有关项目实施成本。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拟调减“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6,000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3.20%。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若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解决。

四、新增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科安达

3、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4、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预计 2025年12月31日完成

5、项目投资金额:6,000万元

6、新增项目建设内容: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计轴传感器开发,在原有传感技术初步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公司创新自主攻关研发与国外企业技术交流、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起公司在计轴系统核心传感器领域的综合技术框架,使公司核心供应的传感器不再依赖进口,实现全方位自主创新。

7、项目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成熟的产品开发体系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基础支持

多年来,公司持续部署研发资源,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科研创新。得益于公司成熟的研发体系,所投入的研发资源均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在公司研发的专利成果中,众多专利实现了产业化应用,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且公司建立了与各大高校合作的一体化研发实验室,设立广东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基地等,聘请内外部专家进行综合研发指导,搭建了全方位的研发体系。

2、健全的国际质量控制体系和资质认证

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相关产品需经过严格的产品安全认证,公司计轴系统已通过国内最高安全等级SIL4级认证,同时通过URCC和CRCC认证。公司计轴系统也通过了欧盟的NOBO认证和匈牙利的DEBO认证,能够为计轴系统走向欧洲奠定基础。公司不仅严格审核通过国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而且还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RIS认证。

3、公司充足的研发投入和人才保障

公司每年在研发方面的投入较多,意在保障研发资金充足及研发项目的顺利进展。另外公司目前已培养多名高级工程师及具有丰富储备经验的行业专家,以及外聘导师和外部专家,对行业技术发展,技术应用,技术优趋势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另外,公司与北京交通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等高校合作研发项目,培养定向人才,为公司所用,保障人才的持续供应。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保障公司核心零部件供应

随着国内轨道交通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国际项目开展,公司计轴系统的销售额、计轴系统零部件的采购额均大幅提升,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供应链零部件采购生产体系,之前公司核心传感器主要从国外进口,影响供应链安全,尽管公司已逐步在研发传感器技术,但是国外核心技术优势仍然存在。公司必须通过自主研发突破,通过与国外进行引进学习或者通过购买部分国外核心技术等方式实现传感器等核心技术的研发突破。

2、开拓海外市场,建立国际形象

公司在国内已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尤其在核心产品计轴系统方面,公司的计轴系统已获得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是公司计轴系统需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目前公司计轴系统已在“一带一路”特色项目中首次走出国门的尝试,但是公司核心传感依然使用的国外进口的产品,公司需通过多种方式突破传感器核心技术,为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做好全方位的技术准备。

3、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

公司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研发突破。但是在国外掌握的计轴最核心的传感器方面,公司依然比较欠缺,公司通过国外合作伙伴进口传感器,会遇到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如果能够在传感器核心技术上获得突破,将会是公司进一步研发能力提升的见证,同时也有助于国内传感技术的综合突破。

(四)新增募投项目的风险

1、技术人员不足的风险

在本项目中,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系统及产品的研发需要大量不同专业方向的技术人员。如系统项目架构师、数据预处理工程师、大数据分析工程师等。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人员类型无法招聘到位,将会影响到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所以公司需提前储备国内和国际人才。

2、技术风险

若目标客户所在地的轨道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变化,本产品被排除在技术标准允许范围之外;或者因技术标准的变化,功能相同或类似的替代品因标准变化被允许在目标客户所在地使用,将会导致公司失去该地市场。

3、市场风险

公司研发智能传感器主要用于公司计轴系统原有传感器的替代和新的领域传感器使用。本项目研发的内容属于安全产品,待预想的功能实现后,需通过目标客户所在地的安全认证以及长期的试点、试运行,收集数据及客户体验,才可以获准在市场上销售。另外新的产品研发完成后可能面对市场的进一步验证,以及客户的使用反馈,可能会出现市场接受度不高或者市场预期较高而产品未到达客户高标准要求,从而面临新研发产品不能广泛应用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公司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增项目的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受募投项目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的影响,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施工作业、设备采购、物料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减缓,截至目前,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相关主体建筑施工工作及部分研发设备的采购工作,大楼内部的装修以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突破,助力公司全方位实现进口替代,有利于长远健康发展。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

七、公司审批程序

科安达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安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及项目情况,督促提醒上市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行业变化等情况审慎论证募投项目可行性,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颜丙涛 孙晓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09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科安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64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98.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49.0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2月2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179.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269.79万元。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信托产品、基金、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颜丙涛 孙晓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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