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倪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月9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因英伟达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依法对英伟达公司开展立案调查。
《环球时报》记者检索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现,《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4月16日,在这则公告中,市场监管总局对英伟达收购迈络思作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决定,要求英伟达、迈络思和集中后实体履行相关义务。其中包括:向中国市场销售英伟达GPU加速器与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进行搭售,或者附加任何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阻碍或限制客户单独购买或使用上述产品;不得在服务水平、价格、软件功能等方面歧视单独购买上述产品的客户等,共计七条。
根据《公告》,被英伟达收购的迈络思1999年成立于以色列,主要从事网络互联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3月,双方签署协议,英伟达收购迈络思全部股权。当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收到反垄断申报。2020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进行立案审查后认为,此项集中对全球和中国GPU加速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和高速以太网适配器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作出了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魏士廪9日在接受采访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进行并购的外国公司在中国市场和国际市场达到规定条件的销售金额,必须向中国反垄断执法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中方根据规定有权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魏士廪认为,为防止双方并购带来的垄断风险,中方根据申报方承诺方案作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要求双方承诺履行上述限制性条件。如果双方未按要求履行,市场监管总局有权根据反垄断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魏士廪说,目前尚不清楚英伟达涉嫌违反的具体限制性条件,但从公告来看,当时的限制性条件多数都是反垄断中的行为救济,即规定英伟达在中国市场应遵守的要求。但对一家高科技公司进行监督在实践中往往难度较大,这意味着英伟达在具体履行承诺时的操作空间也比较大。可能是第三方监督受托人发现了问题,也可能是市场监管总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因此进行立案调查。
多家外媒在报道中提及美中竞争的背景,彭博社提到,英伟达在人工智能芯片市场的主导地位已引起海内外密切关注。美国司法部今年早些时候寻求有关英伟达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的信息;法国去年在一项针对人工智能芯片的调查中也将英伟达作为目标,其反垄断机构负责人甚至断言,该公司可能“某一天”就会面临反垄断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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