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9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禾望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担保人民币2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担保人民币5,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已实际为苏州禾望提供担保人民币38,110.99万元、为禾望科技提供担保人民币152,296.47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9,7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4%,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77,4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44%。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25,7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09%,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15,4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70%。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2024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苏州吴中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同中行苏州吴中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向中行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限额20,000万元整,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单项授信业务等,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1月11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24年12月10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同广州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签署的《授信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向广州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限额5,000万元整,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业务发生期间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及2024年5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7,3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385,3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禾望科技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215,4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210,300万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禾望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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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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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禾望科技基本情况: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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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行苏州吴中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被清偿时确定。
(二)公司与广州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广州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与禾望科技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广州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9,7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4%,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77,4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44%。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77,7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0%,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65,40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7.39%。对参股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担保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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