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白丽斐 记者 李苑)近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下称能源法)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落实能源法要求,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深入落实可再生能源目标制度,有效压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更好支撑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出台能源法,集中规定我国能源发展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要制度,以能源法为统领搭建起能源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对保障能源安全、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上述负责人表示,能源法在能源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统领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建立了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集中体现能源领域的共性法律制度;全面引领能源单行法的制修订。
“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破解我国能源资源环境约束、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根本途径。能源法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确立为立法目的之一,完整地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体系。”上述负责人介绍,实行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度;设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明确实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随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电力系统的结构和形态发生深刻变化,运行机理和平衡机制面临挑战。“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基本特征,也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目标方向。
能源法规定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在源网荷储各环节作出制度性安排。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以贯彻实施能源法为契机,坚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清洁安全高效发电、新型储能、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技术创新应用,加快出台相配套的政策制度,系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蒋露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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