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5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11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向君正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2,930.34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为本、外币合计数)。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1亿元(含141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3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11月担保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在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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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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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701261131T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3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崔增平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铁合金冶炼;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炼焦;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54,112.51万元,负债总额为923,200.92万元,净资产为930,911.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7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9,262.32万元,净利润76,801.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83,465.99万元,负债总额为1,013,563.69万元,净资产为1,069,902.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65%;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10,039.67万元,净利润138,494.2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最高限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君正化工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君正化工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1亿元(含141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74.2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1.33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7.6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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