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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以及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58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962,358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2020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不存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1)触发《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异动情形
根据《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由于3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3,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公司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可行权标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根据《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将对上述行权期所对应的37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公司2020年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9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75,75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486,750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因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可行权标准,本次注销后,公司2020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1,449,108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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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以及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3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合计105,4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在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考核期内,由于2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根据《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其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3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17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其中5人考核结果为良好,行权比例为90%;12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行权比例为0%),所涉及的合计550,2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以上共计787,6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3人调整为31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685,400份调整为1,897,800份。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787,6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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