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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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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1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因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且已知悉与会议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仁耀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自敏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1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转让给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的股份已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过户,且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截至目前,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3.36%,根据各方签署的《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拟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组。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许大红先生、董事石江涛先生、董事黄慧丽女士、董事王金诚先生、独立董事秦家文先生、独立董事祝传颂先生、独立董事徐毅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贾仁耀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陈晓东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王远红女士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改组及工作需要,许大红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许大红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视同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作,但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在公司选举新任董事长及产生新任法定代表人之前,许大红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相关职责;石江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石江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黄慧丽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黄慧丽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金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金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秦家文先生、祝传颂先生及徐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秦家文先生、祝传颂先生、徐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改选、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补选工作,同时尽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监事辞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改组及工作需要,贾仁耀先生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贾仁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智能分选事业部总工程师兼研发中心副总经理;陈晓东先生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晓东先生将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远红女士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远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智能分选营销中心销售运营部经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同时尽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手续。
许大红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在任期间对公司的战略决策和发展壮大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许大红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石江涛先生、黄慧丽女士、王金诚先生、秦家文先生、祝传颂先生、徐毅先生、贾仁耀先生、陈晓东先生、王远红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1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上述敞口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敞口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敞口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敞口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敞口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敞口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17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梁茜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梁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588870
传真号码:0551-63751266
电子邮箱:thgdzq@chinataiho.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梁茜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任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8月进入本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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