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年12月03日 03:3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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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92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4,802,401.86元,2024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47,071,874.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安井食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1,160,900股,以公司总股本293,294,23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7,526,665.40元(含税)。

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井食品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3,143,998.16元(含税)。

2024年1-9月,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2,873,869.00元。

综上,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回购)合计743,544,532.5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1.01%;其中,现金分红合计680,670,663.56元,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65.01%。

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经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分配方案并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井食品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状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9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6、7、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8、9、10、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鸣鸣、张清苗、黄建联、黄清松、唐奕、梁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 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安井食品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0592-6884968

会务联系人:郑儒楠女士0592-6884968

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87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快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03)。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或股东会决议的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89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29日,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核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香港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聘任安永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9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为进一步完善H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补选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晓峰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峰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刘晓峰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刘晓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日

刘晓峰:男,1962年出生,英国剑桥大学发展经济学硕士及博士,英国巴斯大学发展研究硕士,西南财经大学(前称四川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现任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135)、新丰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1771)、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2482)、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码:1907)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职于多家国际金融机构,包括N.M. Rothschild & Sons Limited、洛希尔父子(香港)有限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Asia Pacific) Limited、星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兼任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码:1169)、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921)、宏华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196)、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2686,于2023年7月退市)及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111)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9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方式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安20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92”。截至2020年7月14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共9,000,000.00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6,725,471.7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274,528.30元。

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4,00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总计为14,150,943.40元,含税金额总计为15,000,000.00元,其中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前以自有资金已支付含税金额1,000,000.00元),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886,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公司“安20转债”募集资金已按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完毕,剩余募集资金为0,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手续。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886,000,000.00元为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14,000,000.00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725,471.70元。

注2:2020年8月3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账户(141510000001727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县支行账户(16352101040016800)转入20,000,000.00元;2020年8月6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账户(专户银行账号:1813082729020027763)转入20,000,000.00元。

注3:2020年8月3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分别向理财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8034100000004477)、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舫山支行(9020214020010000065671)转入400,000,000.00元。

注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632232887)理财专户存续期间无发生额。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

募集资金5,674,555,941.76元扣除相关剩余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586,690.18元(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7,473,482.63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9,721,891.59元,其中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200.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22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5,638,969,251.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1,332,060.27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另现金管理产品余额1,813,5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638,969,251.58元为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5,586,690.18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395,174.40元。

注2:2022年2月25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56,000,000.00元、1,054,000,000.00元、730,000,000.00元、520,000,000.00元、802,574,077.18元、250,000,000.00元、81,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2022年2月2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00,000,000.00元;2023年4月7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15,000,000.00元;2024年6月21日,分别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福建海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的集资金专户转入300,000,000.00元、293,141.64元、315,697,124.50元;2024年7月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200,785,462.76元。

注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0007912287001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3150101040028718)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安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1:《“安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

因湖北当地洪涝灾害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未能于2020年2月如期开工,导致工程进展晚于预期。“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已经投产并逐步产生效益,同时二期工程建设对资金投入存在较大需求。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规划与战略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了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讨论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1.5亿元;将“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增加1.5亿元。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97、临2021-004)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因受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不振及辽宁当地外部因素的影响,“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辽宁三期项目”)工程进展晚于原定计划。“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洪湖安井项目”)是公司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重点布局的首个专业化预制菜工厂,对资金投入体量及投入速度存在较大需求。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辽宁三期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60,378.55万元,后续辽宁三期项目所需资金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洪湖安井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378.55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临2022-093、临2022-097)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以下简称“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0,000.00万元。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13、临2024-018)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5,000.00万元,“广东安井年产13.3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0,000.00万元,洪湖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20,078.55万元,上述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调整“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与实施主体,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000.00万元,实施主体变更为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同时,新增“西南(雁江)生产基地三期10万吨预制菜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078.55万元。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34、临2024-044)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3,599.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52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月7日止,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3,599.55万元(包含先期投入的发行费用)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3,232.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95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5月26日止,公司已对“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3,232.75万元(包含先期投入的发行费用301.89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安20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安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1:《“安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安20转债”募集资金

“安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管理及服务体系,不适用直接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进行效益计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河南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南(雁江)生产基地三期10万吨预制菜生产线建设项目”、“四川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辽宁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泰州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尚在建设中,故暂时不进行效益测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安20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安20转债”募投项目中“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38.41%,实际效益未达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仅一期工程完工并于2021年6月投产,二期工程尚未投产,产能未能全部释放。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投产的三个项目:“广东安井年产13.3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7.06%、20.47%、7.26%,实际效益未达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广东安井年产13.3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仅一期工程完工并分别于2023年6月、2024年4月逐步投产,二期工程尚在建设中,产能未能全部释放。“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于2024年5月试生产,9月正式投产,尚处于投产初期,产能未能全部释放。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5月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6月1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一)公司及“安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使用“安20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舫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县支行认购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公司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工业”),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分行、工行福州长乐支行认购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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