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因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扬州市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罚没款金额为50.0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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