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4-035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96,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96,4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斌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四)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五)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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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可归属数量共计80.001万股。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晰泊、胡智勇、林明、华亚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20.361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暂缓办理。
注2:上述表格中不包含离职员工。
注3: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06万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4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13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9.64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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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31日出具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50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已收到5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5,871,396.8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6,4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5,274,996.80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08.4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400,606,4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6,400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的比例约为0.1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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