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1日电 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扩展至各行业,促进跨境服务及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有关措施11月1日起生效。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签署的备忘录,大湾区内地9个城市和香港的个人及机构可按自愿原则及统一的范本订立标准合同,促进并简化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安全流动。
标准合同便利措施于银行、信贷资料和医疗业界先行先试,运作畅顺并获得业界正面评价。因此,香港特区政府数字政策办公室宣布即日起,大湾区内地9个城市和香港所有行业皆可参与便利措施及自愿采用大湾区标准合同,而且会优化相关备案安排和理顺细节,进一步便利企业进行跨境个人信息合规流动。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数字政策专员黄志光表示,促进内地数据在大湾区流动,是推动粤港跨境服务、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既便民利商,也可加速大湾区经济融合发展。
他指出,大湾区标准合同属于行政措施,不影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监察及监管《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遵守情况。香港个人资料的处理和跨境转移,仍按照自愿原则及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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