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坤)11月1日,华夏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调整机制的公告,适用范围为该行已发放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房贷业务。
华夏银行公告显示,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的,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同时,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季、按半年和按年重定价。按季调整的,调整后重定价日为每自然季末月的还款日;按半年调整的,调整后重定价日为6月和12月的还款日;按年调整的,调整后重定价日为次年的1月1日。
华夏银行表示,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客户可通过华夏银行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栏目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审核通过后,新的重定价周期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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