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为满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相关结算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
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立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主要情况说明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美国商务部于美国时间2024年 10 月 29 日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正式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立案时间为美国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反倾销案件号:A-570-182,调查期限预计为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自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总收入的50.04%。
反补贴案件号:C-570-183,调查期限预计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总收入的47.34%。
本次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双反调查”在不存在紧急状况追溯的情况下,在美国商务部作出裁定之前,美国客户无需为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缴纳现有税率之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二、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双反调查”涉及公司及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
(一)此次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双反调查”尚处于立案调查阶段,调查结果尚需等待进一步调查后作出最终裁定。
(二)目前,鉴于公司相关产品出口至美国的数量规模大,公司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本次“双反调查”,力争有利税率。
(三)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对中美贸易摩擦有前瞻性战略关注,并已提前规划布局泰国工厂,于2023年11月注册成立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额5,000万美元。
(四)公司在确认美国商务部对公司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立案的信息之后,第一时间调整泰国工厂的工程建设计划,同时已整合更多的资源以加快泰国工厂的建设进度,力争在2025年一季度正式投产,以承接美国客户的订单。
(五)预计本次“双反调查”将持续约12个月,公司将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进本案的进展情况,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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