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湖州日报
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阶段项目实施高密度、高频次、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吴兴区织里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9月9日,吴兴区综合执法局经区级有关部门线索移送发现,湖州宏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吴兴区织里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中,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工地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9月11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工整治,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 南浔区双林镇工业园区金赫工地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9月9日,在对南浔区双林镇工业园区金赫工地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中发现,湖州顺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9月9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3 安吉县昌硕街道气象弄地块房产开发项目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9月5日,在对安吉县昌硕街道气象弄地块房产开发项目工地开展扬尘治理无人机巡查中发现,该项目施工方吉安县彰喜劳务有限公司存在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9月12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
4 长兴县超威贝特瑞项目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8月7日,在对长兴县超威贝特瑞项目工地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施工方长兴胜发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施工工地内对大理石切割、打磨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等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8月7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5 德清县武康街道人工智能研究院项目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6月14日,在对德清县武康街道人工智能研究院项目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后发现,工地现场存在内部部分道路未硬化;道路积尘较多,未及时保湿保洁;裸土、砂土堆未及时覆盖;部分材料随意堆放未及时清理;冲洗设备缺失等问题。施工方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6月14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1.02万元。
湖州市建设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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