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获刑6个月,出狱后申诉改判无罪

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获刑6个月,出狱后申诉改判无罪
2024年10月08日 19:30 南国今报

2021年,山东淄博男子路某当场捉奸后,收下妻子情夫2.5万元“补偿费”,结果因“敲诈勒索”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出狱后,路某多次提出上诉和申请再审。

今年10月8日,该案再审宣判,路某被判无罪。

2021年3月28日,路某在酒店将当时的妻子张某和刘某抓了个现行。刘某希望路某别难为张某,愿意进行补偿。路某要求刘某给付6万元,经协商最终给付2.5万元

不料,这2.5万元给路某带来了牢狱之灾。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法院认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对引发本案具有过错,且路某已经赔偿刘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以酌情对路某从轻处罚。因此,对路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路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路某服刑期满后和张某离婚,他坚持认为自己无罪,持续进行申诉。

2023年6月,山东省高院裁定由淄博市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路某的父亲和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2024年1月16日,该案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开庭再审,未判决。

10月8日,该案再审,路某被判无罪。

此次再审,法院认为,原审上诉人路某当场发现刘某与其妻张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后,愤怒之下拳打脚踢刘某与张某,系激情宣泄行为。刘某明知路某之妻张某已经结婚,仍与张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刘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同时,法院还认为,刘某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补偿,路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路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的辩解、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10月8日,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受访者供图10月8日,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受访者供图

8日上午11时许,路某的父亲路先生以及委托的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路某被判无罪,路某及其家人对此判决表示满意,下一步将申请国家赔偿。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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