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9月24日,经过半个月的调查,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起发生在36年前的故意杀人案告破。
9月5日,办案民警在江苏省南京市抓获潜逃36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1988年11月25日,阿克苏市一酒吧负责人报警,称有顾客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伤者失血过多已当场死亡。经调查,当日死者与王某因琐事发生纠纷,王某怀恨在心,持刀将其杀害后畏罪潜逃。受限于当时的刑事侦查技术条件,追逃工作始终没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36年来,民警从未放弃对这起案件的侦破工作。其间,参与案件侦办的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在阿克苏市公安局退休民警裴明的工作笔记本上,还详细记录着当年的侦查细节,没能亲手抓住王某,是他一直以来的遗憾。
茫茫人海,犯罪嫌疑人到底藏匿在哪儿?
今年8月,得益于新型刑事侦查技术的应用,一个关键证据出现在民警眼前。
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姜涛介绍,在又一次对案情复盘的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疑似冒名顶替远在江苏省的一名叫王二(化名)的男子。
经缜密侦查,民警发现,2007年,王二因死亡被注销户籍,可在2009年,王二却又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理,其身份疑似被王某冒名顶替。
根据线索,民警赶赴王二所在的江苏省南京市。9月5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找到王二,经过辨认,发现其正是潜逃36年的王某。
经讯问,王某对其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他发现张某已死亡,便连夜藏到过路货车中,一路潜逃至乌鲁木齐市。之后他边逃边打零工赚取路费,历时一年,逃到江苏省,在当地驾驶货运车辆。2007年,其侄子王二因病去世,王某认为这是“洗白”身份的好机会,便冒用侄子的身份生活至今。
尽管已有假身份,王某仍担心被抓到,他常看警匪片,研究警察破案思路,多次咨询律师关于故意杀人的刑罚规定。当得知命案逃匿的犯罪嫌疑人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后,他尽可能减少外出次数,与亲人切断联系,因害怕酒后失言,他也不再与他人聚会饮酒。“我总觉得藏得深一点,再躲一躲,民警就能忘了我。”王某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赵书城 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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