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208)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出租闲置资产暨签订租赁合同。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出租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月河路11号的房屋建筑物(场地),总面积35,735.89平方米,与青岛华通都市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350.5万元。青岛华通为国有企业,与中资中程无关联关系。合同规定,青岛华通需在租赁期内每年支付租金,首年租金减免90天,之后每年递增,直至第10年租金为5,742,000元。租赁期满后,青岛华通享有优先续租权。合同还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金、税费承担、违约责任、安全责任、补偿条款以及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条件。出租闲置资产将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但短期内不会对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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