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销售及服务合同,新宁物流虚增营业收入被处罚

虚构销售及服务合同,新宁物流虚增营业收入被处罚
2024年09月27日 17:30 财富动力网

记者 秦楚远

2023年7月6日,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发布公告表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称:2023年7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 号)。此前,新宁物流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27号)。并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5 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新宁物流涉嫌证券交易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程)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程) 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亿程) 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伪造成销售及服务合同,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州兴筑凯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的营业收入 95,858,939.32元。

2018年,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重庆海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收入 9,261,561.57元。

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

目前,新宁物流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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