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4-6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4年4月30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11,3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9%。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6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9.4.4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1、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以下简称“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NIB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SC已提前结清贷款,NIB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公司已启动当地律所和国内律所对SSC还款的手续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的工作,截至目前,当地律所核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待核查报告出具以后再由国内律所进一步核查。
2、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投资者引入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中,已进入商议阶段。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公司将持续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沟通,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完成整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10,63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0%。
3、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规范》”)的规定,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公司主要债权人推荐,拟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时间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4-64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日,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9,734.57万元。
2、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以下简称“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目前,SSC已提前结清贷款,NIB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公司已聘请当地律所和国内律所对SSC还款的手续及资料进行核查。
3、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进展情况
1、控股股东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投资者引入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中,已进入商议阶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解决资金占用。
2、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不足,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争取尽快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
3、目前公司正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请求法院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债务危机化解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4、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规范》”)的规定,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公司主要债权人推荐,拟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三、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号码:023-68340020
电子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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