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受阻,民营上市系持续降温

分拆上市受阻,民营上市系持续降温
2024年09月15日 00:01 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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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中简称“百胜动力”)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启动筹划百胜动力分拆上市事宜。

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百胜动力上市辅导备案的公告》,百胜动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备案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2022年6月16日,百胜动力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89号)。

2023年1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委2023年第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述分拆及其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统筹安排公司水上动力设备业务板块的业务发展以及控股子公司百胜动力的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与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今年以来,“A拆A”持续降温,公告终止分拆上市的数量增多。8月27日,旗滨集团公告终止分拆控股子公司旗滨电子至创业板上市。8月22日,恒力石化公告终止分拆子公司康辉新材重组上市。上半年,海信视象、晶盛机电歌尔股份等公司均公告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

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百胜动力”)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从事舷外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水上动力产品供应商。同时,公司还有部分通机业务。

公司是是国内舷外机行业的头部企业,2020年至2022年,百胜动力舷外机产品连续三年行业排名均为第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务面向全球、整体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2,030.79万元、24,104.36万元、30,567.62万元和18,270.3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51%、69.66%、65.24%和64.73%。公司海外客户主要分布于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全球多个地区,海外市场分布广泛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俄罗斯和乌克兰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4,205.72万元、4,400.99万元、6,405.64万元和2,479.29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02%、12.71%、13.67%和8.78%,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小、期后回款良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顺益投资,间接控股股东为东方精工,实际控制人为唐灼林和唐灼棉先生。东方精工直接持有公司7.83%股份,并通过顺益投资和苏州金全间接控制公司67.17%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5.00%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唐灼林和唐灼棉合计持有东方精工29.62%的股份,为东方精工的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东方精工聚焦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包装装备和水上动力设备两大领域。东方精工自2015年收购百胜动力的控股权后,帮助其进行战略梳理和调整,制定了新的发展路线图,增强了技术产品研发投入、营销力量以及供应链和生产效率,2016年至2023年百胜动力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速为20%。

今年上半年,东方精工实现营业收入21.61亿元,同比增长3.7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4亿元,同比下降20.5%。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股利分配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5,886.87万元和2,000.00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74.79万元、3,158.89万元和5,424.33万元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不超过2,843.5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融资4.5亿元,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2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与张*寒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请发行人说明:(1)发生上述大额资金往来的原因及合理性;(2)上述资金往来是否涉及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人说明核查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关于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申报材料与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舷外机产品以汽油舷外机为主。

(2)相较于汽油舷外机,柴油舷外机燃烧更加充分,能减少CO2约45%的排放量和有害气体CO的排放,燃油安全性更高、油耗更好,因此在商业用途、政府执法和国防建设等领域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请发行人说明:

(1)发行人主营产品未包括柴油舷外机的原因,发行人产品结构与雅马哈、宾士域集团存在的差异及合理性。

(2)汽油舷外机产品相较于柴油舷外机产品的优劣势,二者未来的发展趋势;汽油舷外机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如存在,请说明对发行人的影响。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销售费用

申报材料与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97%、2.08%、1.41%和1.91%;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1.89%、9.85%、7.43%和6.51%,高于发行人。

请发行人结合销售费用具体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转自:智超讲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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